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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以积极科学态度应对小儿脑瘫

  要治疗脑瘫,就必须严格遵守多阶段原则,我们建议在脑瘫确诊伊始就开展早期康复,当患儿生长发育和病情进展到一定时期,必须及时由外科介入治疗。也就是说,我们必须在科学原则下制定小儿脑瘫的明确治疗方案,按程序化、标准化进行,简单来说就是必须坚持康复→FSPR手术→康复-矫形手术→康复的治疗原则。

  比如,当痉挛型脑瘫患儿生长到2岁半至6岁的最佳手术年龄段时,我们应尽早为其安排FSPR术,该术式采用术中电生理监测技术,选择康复→FSPR术→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(CP-MMA术)→再康复的治疗途径,与国外治疗模式一致,保证了手术效果,降低了手术风险,提高了手术疗效,也避免痉挛复发,改善运动功能,提高脑瘫患儿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。

  脑瘫的治疗是一个实事求是的过程,片面地强调某一方法如何神奇,或者某一技术的应用会带来一劳永逸的功效,都是不客观的,不讲科学的。目前,脑瘫的治疗水平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,然而还是要遵循治疗的原则,实事求是地评价治疗的效果,不要过分地夸大疗效从而误倒治疗。

  因为某些主观及客观因素所致,也因为医疗技术水平的有限,小儿脑瘫曾一度被视为不治之症,让不少患儿及其家庭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,甚至悲观绝望放弃治疗。而目前医学界早已达成共识,小儿脑瘫如果在早期得到正确治疗则会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。因此,千万不要再让脑瘫是不治之症的观点所迷惑,贻误了孩子的最佳治疗时机。

  小儿脑瘫是有办法治疗的,也要有积极的态度,不要过分地悲观失望,丧失信心。如果这样,会耽误治疗,将造成终生的遗憾。关键在于不同的阶段采取最适合的方法介入,才能收到最佳的疗效。所以目前必须在规范化、科学化的管理体系下采用针对性的治疗方案。完全按欧美国家的模式开展脑瘫的治疗工作,避免多年来脑瘫外科治疗的诸多弊端给患儿带来的不良后果。

  在长期对小儿脑瘫的研究中,我们早已发现,人类大脑的可塑性在四岁以内,分工尚未定型时启动其代偿功能较易,一旦形成固定形态,再改变就较难了;另外从肢体运动功能来讲,在3-4岁内关节挛缩程度相对讲较轻微,手法矫治也较容易。

  目前国际上认为脑瘫婴儿出生6个月后即进行康复治疗效果最佳。因为脑瘫是一个综合病症,有其整体性,所以脑瘫儿童的恢复应该是全方位的,而不是局部性的,只有全方位的恢复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,脑瘫患儿往往影响到多方面的发育,所以康复越早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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