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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脑瘫外科手术介入必要性

  对于脑瘫的治疗,必须是一个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过程,片面地强调某一方法如何神奇,或者某一技术的应用会带来一劳永逸的功效,都是不客观的,不讲科学的。同时还应严格遵守脑瘫治疗的多阶段原则,生长发育和病情进展的一定时期,由外科介入治疗工作,有明确的治疗方案,按程序化、标准化进行。

  也就是说,对于脑瘫的治疗,我们必须坚持康复→FSPR手术→康复-矫形手术→康复的原则。在康复基础上通过手术治疗,患儿在术后肌张力情况都得到有效改善,一些并发症状及异常体征(如癫痫、流涎、斜视、上肢痉挛、行走功能等)也得到明显改善。

  当然,一些患儿在术后可能会出现诸如一过性尿潴留,尿失禁,应激性溃疡,感觉影响,脑脊液漏等早期并发症,但随着术后调理及术后科学康复,都能得到恢复。

  目前来说,脑瘫的治疗应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式,在正确诊断的前提下,早期进行积极的康复训练,如效果不佳或病情反复应及时进行手术治疗,以尽可能在早期解除过高的肌张力,手术解除痉挛,并进行必要的畸形矫治。一般来说,小儿脑瘫的最佳康复时期是0岁到6岁,其中2岁半到6岁为外科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期。

  手术治疗常用的有FSPR手术(功能性选择性脊神经后根部分离断术,也称脑瘫一期手术)、SPN手术(周围神经缩窄术)及CPS手术(颈动脉外膜剥脱术),CP-MMA手术(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,也称脑瘫二期手术)现在主要作为FSPR手术之后针对肢体已出现的固定畸形的治疗方式。

  也就是说,解除痉挛的FSPR术应先于其他手术进行,MMA手术应在FSPR手术之后依据康复情况分期进行。同时,术前术后的康复训练不可随意中断,主要包括语言、肢体和认知等康复训练。因为虽然脑瘫儿运动神经元受损,但大脑的可塑性非常强,如果经过长期系统的恢复训练,很多孩子都可以实现自理,甚至可以回归社会。

  概而言之,对于一些存在明显肢体畸形的孩子,在FSPR之后还需要进行二期矫形手术。因为整体解除痉挛是功能改善的基础,畸形矫正是必要的补充,所以必须牢记FSPR在先、矫形手术在后的治疗原则,手术顺序万不可颠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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