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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践验证痉挛型脑瘫手术原则

  我们一直强调的科学治疗脑瘫的原则是手术配合康复,而针对痉挛型脑瘫,我们提倡的是必须坚持康复→FSPR手术→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→康复的原则,也就是说在脑瘫一期手术之后我们要酌情进行脑瘫二期手术。

  在目前已知的所有脑瘫类型中,痉挛型脑瘫是发病率最高、人数最多的一种,多见于四肢瘫、双下肢瘫及偏瘫型脑瘫,患儿最典型的症状就是因为肌张力过高走路呈剪刀步、踮脚尖状。另外痉挛型脑瘫患儿的膝关节屈曲挛缩不易伸直、髋关节屈曲挛缩不能后伸,也就是说患儿不能做向后方踢腿的动作。

  对于部分存在关节变形、软组织挛缩等情况的痉挛型脑瘫患者,需要在FSPR手术解痉后再行脑瘫二期手术进行矫治。所谓的二期手术,就是在患儿完成康复和解除痉挛的各种神经手术之后,对于不能缓解的动力性畸形和已存在的固定性畸形,要由医生根据患儿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,进行畸形的矫正,以进一步达到改善功能的目的。对于不适合解痉手术的患者存在的畸形,也要由医师先行矫正手术,然后进行功能训练和康复锻炼。

  手术总体的原则是先运用脑瘫一期手术(FSPR术)解除痉挛后再进行二期手术(CP-MMA手术),先后的次序问题是重要。如果没有解除痉挛作为前提,矫形的效果是暂时的、不稳定的。所以,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生决定是否为脑瘫患儿施行矫形手术。

  总之,现在我们一致认为脑瘫二期手术(CP-MMA手术,全称是脑瘫肌力肌张力调整术)应在解痉手术(FSPR术)之后进行,先以解痉手术阻断大脑不断向下肢发放的紧张性冲动之后,再行矫形治疗。如果颠倒两者的手术时间,则容易导致畸形复发,不得不重复接受手术,徒增患儿肉体与精神上的痛苦。而经过我们多年的医学知识普及,现在很多家长已经接受了FSPR术后必须坚持长期康复训练的正确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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